通知公告
關于2019年5、6兩月費率、基數調整的通知
關于2019年5、6兩月費率、基數調整的通知
自2019年5月開始,省社保平均基數以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標準。2019年5、 6兩月繳費基數為省平調整由原來的5660.58調整為4518.74元,繳費基數為省均的60%由原來的3396.35調整為2711.24元;大病救助由原來的34元調整為27元;社保單位承擔部分費率同時由19%降至16%。目前社保系統已對參保單位申報職工工資為3396或3396.35元的,統一調整為2711.24元。請各員工悉知。
省平基數 |
個人繳費部分 |
增資 |
調整前 |
570.24 |
68.77 |
調整后 |
501.47 |
|
60%繳費基數 |
個人部分 |
增資 |
調整前 |
390.62 |
78.94 |
調整后 |
311.68 |
人力資源部
2019年5月14日